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在香港,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raffic Accident Victims Assistance Scheme,簡稱 TAVAS),俗稱「車手獎」,是一項旨在為交通意外受害者 及其家屬提供即時經濟援助的計劃。這項計劃的特點是不論事故責任的歸屬,只要符合資格的受害者或其家屬,均可申請這筆援助金。

Part 1 計劃簡介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於1979年首次推出,目的是為了幫助那些在交通意外中遭受身體傷害或死亡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即時的經濟援助。這筆援助金並不需要還款,且與其他索償程序無關,不會影響到受害者後續的民事索償。
Part 2 申請資格
要申請「車手獎」,受害者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 交通意外發生在香港:事故必須發生在香港境內,且須已向警方報案。
- 受害者必須為合法在港居住者:申請者在事故發生時必須是合法居住在香港的人士。
- 醫療證明:受害者必須因事故導致受傷或死亡,且必須有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師出具的醫療證明,證明受害者需接受至少三天的住院治療或病假。
Part 3 申請程序
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步驟如下:
- 填寫申請表格:可以在社會福利署網站下 載申請表格,或者直接到社會福利署辦事處領取。PDF
- 遞交申請:填寫完畢的申請表可通過郵寄、親自遞交或電郵的方式送交社會福利署的相關部門。
- 面談與資料提供:申請者可能需要接受面談,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包括醫療證明、警方報告等。
- 審批與發放援助金:社會福利署將審核申請並通知申請者結果。若申請獲批,援助金將直接發放給申請者或其指定的家屬。

Part 4 援助金額
援助金額的計算取決於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受害者的傷亡情況。一般來說,這筆援助金會涵蓋以下幾個方面:死亡補助金。
- 住院津貼:如果受害者因交通意外需住院治療,可獲得住院津貼。
- 永久傷殘補助:如受害者因事故導致永久傷殘,亦可申請相應的補助。
- 死亡補助:若交通意外導致受害者死亡,則可為其家屬提供一筆死亡補助金。
Part 5 重要注意事項
- 與其他索償的關係:申請並接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援金,並不會影響受害者後續向肇事者或保險公司進行民事索償。
- 法律責任:如被發現受害者通過欺騙手段獲取援助金,將可能臨刑事起訴,並須退還已發放的援助金。